“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中新社70年丨58年前,中新社专访了李四光……******
新闻是历史的初稿。
在八月中旬的一天,在中新社香港分社的一个房间里,从沉寂了几十年的新闻稿件里,我分明闻到了历史的味道。
那是一捆捆用牛皮纸、塑料绳打包好的《中国新闻》电讯稿刊,牛皮纸上有毛笔或钢笔书写的“中国新闻,19XX年X月——X月”字样,它们刚被同事们从仓库里搬出来,解开绳子,从泛黄的书页中散溢出的陈年的味道,即使是戴着口罩也闻得到。
尘封的稿件
“是为了庆祝中新社成立70周年要整理资料吗?”我首先想到的答案被中新社香港分社技术部主任唐建生老师否定了。
他告诉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日前致函中新社总社称,《李四光年谱》中提到,时任中国科协主席的著名科学家李四光在1964年为中国新闻社撰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科学事业的专论。
但中国科协没有保存资料,希望中新社协助,而中新社总社现有的资料中,也没有发现这篇文章。
于是,寻找尘封58年新闻稿件的任务,落在了中新社香港分社身上。
中新社香港分社是中新社在境外建立的规模最大的分社,也是中新社在境外建立的第一个分社,始建于1954年6月,后成立“《中国新闻》代销处”,出版发行港版的《中国新闻》,刊印中新社电讯通稿,代销中新社电讯通稿、图片、专稿。
在中新社香港分社供职38年的市场部副经理吴育生老师是地地道道的港人,1984年入职时在发行部,参与印刷、装订、发行工作,对《中国新闻》电讯稿刊的过往再熟悉不过,寻找专访李四光稿件的任务自然而然就由他担纲了。
▲唐建生(左)、吴育生(右)在成堆的稿刊中寻找58年前的稿件但关于这篇稿件的信息是模糊而有限的,只知道年份,只知道关键词是“李四光”。好在《中国新闻》电讯稿刊封存时候标注有年份,吴育生老师找出1964年的所有稿刊,循目录和标题逐页寻找。
因为保存得当,即使时光久远,这些“故纸堆”没有遭受蠹虫的啃噬,没有遭受潮湿的侵蚀,饶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稿刊用纸薄如蝉翼也完整无缺,铅字排版的印刷也清晰如昨。
回溯历史
翻开一本本电讯稿刊,仿佛进入时空隧道,那些已成为历史的新闻跃然纸上,令人感慨。
逐页翻至1964年9月16日时,目录中出现的标题《李四光谈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让吴育生老师眼前一亮。这篇消息的导语是这样的:
中国新闻社北京15日消息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著名科学家李四光最近对本社记者说,新中国成立十五年来,科学技术队伍迅速壮大,仅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学研究人员,就比解放前增加一百倍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解放后培养出来的年轻人。
文中还提到,李四光说,旧中国给许多人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似乎中国人不出国留学,就不能成为像样的科学家。
当然,我们必须认真地学习外国的一切先进经验,但更重要的是自力更生地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消息的结尾写道:李四光最后说,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迅速成长,是国家自力更生发展科学事业的一个重要成就。他作为一个老科学工作者,看到科学事业有了优秀的接班人,感到无限欣慰。他深信中国的科学事业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在新老科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将会更迅速的发展。
1500字的长消息,对于以“中新风格”享誉新闻界的中新社报道来说,实属罕见。后经上报总社并和中国科协确认,这条中新社消息就是《李四光年谱》中提到的文章。
稿件找到了,而我对于这些“故纸堆”的兴趣却更浓了,我开始从中寻觅、了解中新社的历史。
▲最早一期的《中国新闻》电讯稿刊发行于1954年2月13日。遗憾的是现存稿刊是在1954年2月14日发行的第二期。稿刊为竖排,标注着“中国新闻社编印”,登记证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登记证新字第十五号,定价每份人民币一千元(折合现行人民币一角)、港币两角。注册地址则有两处:广州市惠福西路毕公巷十二号,广州市邮箱三零七号;北京市王大人胡同六十七号,北京市邮箱五十四号。▲在收录着《李四光谈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一文的1964年9月16日那期,是第3823期,稿刊信息唯一的变化在于定价,调整为每份人民币2角5分、港币6角。▲1991年9月2日的第91208号稿刊为竖排,发行方为“中新社香港分社”,注册地址为:香港轩尼诗道三四二号九楼,定价已不再显示。▲1997年7月1日发行的第97129号《中国新闻》稿刊,为激光照排,依然是繁体字,但变为横排。据吴育生老师介绍,他1984年入职时,还是总社把手抄的电讯稿传真过来,香港分社据此打字排版再印刷出来,因为主要是发给海外报章和海外华侨去看的,所以一直用繁体字。
他也会按照之前老同事按月整理装订的方法去做好资料留存。
中新社前辈们用他们的辛勤笔耕为新中国留下历史的初稿,而在目前翻阅的有限稿刊中发现,1964年10月前的所有稿件,都没有留下记者的名字。但正是这些前辈,为成立初期的中新社描绘出“中新风格”的底色。
于2000年11月入职中新社的我,看到的《中国新闻》稿刊,已经是总社发行的简体字十六开活页本,登记证号为中国第一刊号:CN11—0001。
后来,活页稿刊被图文并茂的彩印《中国新闻》报所取代,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清新活泼的《中国新闻》报无论是在代表委员驻地,还是在人民大会堂、梅地亚新闻中心,都是一纸风行、广受欢迎。
弹指一挥间,2022年10月,中新社将迎来七十华诞,筚路蓝缕砥砺前行的中新社,把所有的荣光都沉淀在“中新社电”的字里行间,为历史留存真实、生动、多元的初稿,而作为一名中新社记者,与有荣焉,不敢懈怠。
作者:索有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