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稽古镇跷脚牛肉坝坝宴现场忙碌的工作人员。 王卓然 摄苏稽古镇跷脚牛肉坝坝宴吸引了不少市民和游客。 蒲留洋 摄苏稽古镇跷脚牛肉坝坝宴现场十分热闹。 蒲留洋 摄苏稽古镇小吃萝卜丝豆腐干。 李勇 摄萝卜丝豆腐干吸引游客。 刘忠俊 摄苏稽古镇上的美食红糖锅盔吸引游客。 刘忠俊 摄
1月15日,2023年春节临近,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古镇千人同吃跷脚牛肉坝坝宴,让小镇人气十足。游客、市民一边吃着小镇美食,一边感受渐浓的年味,分享着这一年的喜悦,也为古镇增添了不少热闹。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